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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2-10-09 15:48来源:宜良之窗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111日至128日,县委轮巡察巡察组对县人社局开展了社会保障资金专项巡察2022228县委巡察组向县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社会保障领域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宽松软”等方面

(一)关于对审计、第三方评估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对省审计厅2020年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针对未满16周岁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34相关费用进行清退二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制作“云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操作手册202248日召开宜良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暨信息系统操作培训会,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抽查北古城镇、狗街镇两个乡镇经办人员系统功能模块掌握情况现场指导业务操作,提升业务经办能力。三是就第三方评估机构指出的部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提醒谈话,督促其履职尽责,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四是县社会保险局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相关规定,与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重新签订基金账户服务协议进一步明确账户资金流向、大额支付授权、账户日常核算等要求。五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县社会保险局、县劳动就业局组织对2019年度、2020年度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县社会保险基金评估(复评)指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再次复核纸质档案审核手续是否完备,对“初审、复核、审核签章不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六是修改完善内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参保审核、业务档案审核、服务协议签订等经办流程进行了规范以制度约束业务经办。

(二)关于社保基金管理监督责任缺失”的整改情况。学习《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风险防控能力,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行为。二是修改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管理服务协议基金支出户活期存款进行优惠利率(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进行了明确

(三)关于“推进民生实事工作进度缓慢”的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档案馆等部门前期已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7664名被征地农民资料信息再次联审复核在确保符合保障条件人员及早享受补助的同时保证社保基金安全完整经再次联审复核,我县新认定符合保障条件人员4511人。二是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改革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完成新老养老保险衔接工作。

(四)关于“社保基金安全风险隐患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县社会保险局、县劳动就业局负责人进行了责任提醒谈话,督促其优化人员配置,坚决做到不相容岗位分离,非正式人员不经办高风险重要业务。二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县社会保险局、县劳动就业局修改完善内控制度和岗位职责,做到不兼容岗位分离,重要业务、核心业务均明确由正式职工负责经办三是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四是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行为,并对社保基金支付财务凭证进行回头看。五是坚持每季度对经办机构开展社保基金现场监督交叉检查,并督促各经办机构严格落实好要情报告制度、财务对账制度、基金安全评估制度、信息数据共享制度。六是切实发挥社保基金监管系统对预警信息处理日常监督和事前预防作用,基金监督科定期向各经办机构反馈预警信息,并督促各经办机构核实预警信息,及时进行整改。

二、关于社会保障领域以权谋私、虚假冒领等问题方面

(一)关于办理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完成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追讨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查处和防范违法违规领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联动机制的通知》规定,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持续做好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防范工作。

三、关于“社会保障领域审批违规违纪等问题”方面

(一)关于违反经办规程办理特殊业务”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风险防控能力。修改完善内控制度和业务经办流程,对特殊业务办理流程进行规范。

(二)关于违反内控制度审批基金支付”的整改情况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提醒谈话,督促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支付流程及财务结算管理规定》,细化资金支付审批制。二是县社会保险局修改完善内控制度和业务经办流程,对基金支付流程进行规范。

四、关于“社会保障领域行业监管失职渎职”等方面

(一)关于“养老保险办理责任不落实”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现场指导不符合待遇资格确认要求的退休职工通过手机“云南人社12333”和表格认证两种方式进行重新确认二是各乡镇(街道)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认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三是制定《宜良县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试行),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进行规范。

(二)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欠缴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职责划分,县社会保险局进一步排查核实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欠费情况,加强与税务部门对接,督促参保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当期养老保险费。

(三)关于“对参保单位动态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对相关单位应征少征费用进行核对并补征到位。二是县社会保险局与社会保险参保单位进行企业类型比对,对参保单位类型逐一核查。三是县社会保险局修改完善稽核工作制度,明确专(兼)职稽核人员,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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