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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良县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2-10-09 15:46来源:宜良之窗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111日至128日,县委第二轮第五巡察组对县属国资监管企业开展了专项巡察,20223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属国资监管企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弱化,规范化建设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党组织机构不健全”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对空缺的委员进行了增补选。二是县国投支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配齐支委人员

(二)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国投公司党支部认真学习规范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台账的相关内容,逐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二是严格党费日制度,加强党费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收缴凭证并及时登记。

(三)关于“党建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二是签订党员目标责任书,建立规范完善的工作台账。三是规范设置党支部委员明确支部委员分工签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四)关于“企业高管队伍建设滞后”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市场化选聘了两名高级管理人员,对企业高管实行契约化管理,着力构建一支市场化、职业化、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二是健全和完善企业高管人员薪酬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权责对等的激励约束制度,维护企业经营自主权。

(五)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关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典型案例的通报》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廉洁纪律与产投公司负责人进行责任提醒谈话1次,让党内监督成为常态化。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将警示教育常态化。四是结合工作实际,签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一岗双责责任书。

二、关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情况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县开投公司、县公租房公司、良缘置公司决策事项纳入集团公司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范围进行统一决策。三是县城开公司决策事项纳入集团公司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范围。四是县城投公司重新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严格执行总经会集体决策结果,重新设计了公司管理费用、工程费用支付审批单,规范各种费用审批程序。五是2022年县林投公司修改制定《宜良县宜林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议事规则(试行)》,严格落实总经会议事决策制度;县城投公司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公司总经会议事决规则,规范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二)关于“高管人员选聘、任用随意性较大”的整改情况。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用严格按照《宜良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招聘任命实施方案》进行,三级公司负责人任命事宜按程序经总经会、董事会同意后报县国企工委会研究审议。

三、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经费使用不规范”方面

(一)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要求。二是组织清退违规发放费用

(二)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宜良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公务接待制度流程,严格实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落实公务接待三单一函要求。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财务报销凭证的审核。三是加强财务会计核算,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四、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实现保值增值困难”方面

(一)关于“投资决策不科学”的整改情况。一是终止县开投公司与宜良县狗街镇龙山社区骆家营居民小组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县城开公司已与建荣弃土场合作方解除合作协议,重新制定新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并正常开展弃土场工作。加强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投资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公司项目投资,切实规范决策程序,强化投资项目前期论证,事前加强规范、事中注重监控、事后强化评价和问责,严控不符合企业功能定位和主业发展方向的投资项,杜绝盲目投资。

(二)关于“国有资产监管缺位”的整改情况。加强对参股企业国有股权的管理,依法履行股东权责,有效行使股东权利,避免只投不管,依法维护国有股东权益。

(三)关于“超合同范围支付债务、民企违规挂靠国企”的整改情况。加强国有企业实施投资项目的监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企业投资决策合法性审查的作用,加大国有企业投资风险管理力度,对合同管理、财务管理进行全方位监管,防控国有企业经营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关于“推进企业改革不够深入,离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的整改情况。逐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职权,规范三会及党组织运行,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监事会监督的组织架构。

(二)关于“企业主责主业落实不力,部分公司成立后未实质开展业务,存在有名无实的情况”的整改情况。一是授权宜良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三路一厂”PPP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目前SPV公司已完成注册登记,后续将根据相关安排开展工作。二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宜良宜汇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注销公示。三是建投公司到工商部门办理增加了智能停车场及立体停车库的建设、运营、管理以及停车服务数据平台建设及开发服务等业务范围。目前公司已开展了宜良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出让摘牌等业务。四是推动国资监管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将优势资源资产向主业企业集中,大力发展实体经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清理整顿工作。

(三)关于“重点项目推进滞缓”的整改情况。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管,对重点项目进行挂牌督战,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四)关于“物品、项目施工采购中拆分工程、量身招标”的整改情况。物品、项目施工采购中将严格按照采购招标相关法律法规对物品、项目施工进行采购。

六、其他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未如实向巡察组提供所需资料”的整改情况。已要求公司摆正位置,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巡察组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巡察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主动配合巡察组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工作安排。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

(二)关于“涉法涉诉案件日趋增多”的整改情况。不断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将法律服务贯穿到公司发展运营的各环节,切实降低企业法律风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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