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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2022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学习

2022-06-29 08:57来源:宜良之窗

深入学习《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各项任务落实,拓宽矛盾纠纷化解途径,加强机制多元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整合资源,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促进平安、法治宜良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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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刘中政主持会议,会上,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廖勇汇报我县《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学习和贯彻落实情况,邀请了市委党校社会学与文化教研部主任就《云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进行专题授课

县委书记刘中政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压实工作职责提出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各参会成员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刻学习领会省、市关于做好当前一段时期社会稳定工作的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及时将今天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和职工,确保学习成果转化落实到实践中。二是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结合行业领域职责职能,将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单位的重点工作,拓宽多元解纷新路径,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构建调解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构,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积极配合,互相支持,确保做到履职到位、配合到位。强化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把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在本辖区、本部门,解决在属地,绝不能出现因为履职不到位,而将矛盾和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的情况。三是加强请示汇报,做到信息互通。各级各部门要常态化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定期向分管县级领导汇报重点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及重点人员、群体管控进展情况,对化解中的难点问题主动汇报、共同研究。对突发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做到信息层层报送,准确及时,处理到位,将苗头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坚决防止出现重要信息不报送,重点人员不管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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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县级领导,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参加会议。